根据划定的
犯罪界限,从事商业活动或者其他诸如管理、服务行业等各类机构中的从业者,倘若运用其工作职权获取他人的
财产权益或者非法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旨在为了他人谋求相对应的利益,并且所涉金额达到一定规模,那么这位员工将面临着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以及相应
罚金的
刑事惩治;若其行为的涉及面更广或者产生了其他不良影响,则可能会被判处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加征罚金;尤其是在情形极其恶劣或者给社会带来极大负面效应的情况下,这类员工将承受十年乃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
刑罚,同时仍须依法缴纳相应的罚金。
《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