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将茶叶进行出口销售时,必须首先满足以下几个资格要求并且制定相应的操作策略:种植基地备案方面:茶叶种植场地务必按照税务法律
法规办理海关等相关部门的备案程序;生产企业备案方面:出口类食品的生产商需要以合规合法的程序展开备案工作;进出口
经营权层面:出口茶叶的商家必须取得报关备案的依法授予,同时还需办理电子口岸平台、外管局等相关机构的备案手续。产品认证部分:出口产品更是需要取得以下资质认证,例如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HACCP的权威认证等等。
最后,所有的出口行为都要建立在确保自身产品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各项标准之上,这其中应当包含重金属含量标准、农残标准以及细菌生存状况的检测标准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