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如果
当事人仅仅只是为了商业宣传目的搭建微信群组并且没有其他不当行为,那么这并不构成
违法行为;
然而,如果当事人知道自己拉入该小组内的人员正在参与非法活动(例如帮助
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或传销等),那么这种行为便会被视为具有
违法及犯罪性质,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五条
【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
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
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
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
处罚。
第一百七十六条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