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当事人存在对某位阿姨涉嫌
盗窃物品的疑问,然而又暂无确凿的
证据支持该推断,此时他们有权选择向当地警方报告情况。在符合相关
管辖规定的前提下,警方会立刻着手对这份举报展开审慎调查。
如若经过详细的审核,发现确实存在涉嫌盗窃
犯罪行为,且该行为具有
刑事追责的必要性时,警方便会正式
立案调查;反之,若经过充分的调查,未发现任何
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显著轻微、不足以引起刑事追责的,那么警方将会决定
不予立案,并会将此次不予立案的具体缘由告知原告方。若原告对此结果有所异议,可通过申请复议等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不满和
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
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