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征收无疑应该由主管税务部门负责;凡涉及到印花税项目范畴内的活动,皆应按照相应的税率标准予以计征;若有应缴付印花税之情形却故意规避不纳税款的话,便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征
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