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问题,往往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比方说,当一种行为构成一项
刑法所认定的
犯罪的客观要件时,即使没有事先的故意,仍然可能面临
刑事法律责任。这种情况被称为“过失”犯罪。换言之,尽管
犯罪嫌疑人并未直接故意导致
犯罪行为的发生,但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等心理原因,最终却引发了损害性结果的出现,此时,
司法机关仍有可能对其进行
刑事处罚。另外,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即便犯罪嫌疑人没有主观上的故意,但其行为已经符合了某一法定
犯罪的构成要件,那么,他同样可能会被追究
刑事责任。然而,对于是否应当判处
刑罚,还需要结合案件的诸多复杂因素进行全面考量,这些因素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等等。总而言之,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没有
主观故意,就不应该受到刑事处罚,而是必须依据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