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构成故意伤害
致人死亡所涉及的案件,我们通常推荐由中级人
民法院来进行审理。这样做的主要原因在于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到无期
徒刑或
死刑等严重的
刑事处罚,而对此类性质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则通常拥有更加丰富的经验及更为专业化的技术力量,因此适于处理此类案件。然而,在某些特殊且少见的情况下,若该案件的具体情节较为轻微,且依据现行律法,其宣判结果很有可能无法达到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程度时,那么基层人民法院也是可以对其行使
管辖权的。最后,决定某个案件的
管辖法院的选择,将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境、社会影响力,以及各级司法机构的工作安排等多方面的综合因素。值得强调的是,由于
刑事案件涉及的
法规条款较为繁复多元,因此关于各类案件的具体管辖法院的设定,将最终由各级司法机构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形,依法做出明确判断并加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