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的明确规定,任何
违法犯罪行为的追诉时间都不应超过以下的时限:法定最高
刑罚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在此之后经过至少五年便可以依法追究;首个入罪
量刑较重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的犯罪行为,需在十年后才能被警方或
司法部门依法追诉;若
犯罪分子所涉罪案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此类案件的
追诉时效则应在十五年之后才会失效;而对于那些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
徒刑甚至是
死刑的严
重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更是长达二十年之久。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即便在二十年的追诉时效期满后,如果
司法机关仍然认为有必要对相关案件进行追诉,那么他们就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继续展开调查和审理工作。对于
抢劫罪这一类犯罪行为,由于其法定最高刑罚为死刑,因此其一般的
诉讼时效也相应地设定为二十年。但是,我们还需要注意到,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对某起案件启动了
立案侦查程序,或者当人
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该案件之后,如果
犯罪嫌疑人选择逃避侦查或者审判,那么他们将无法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