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是否属于赌博行为时,并不仅仅将赌资数额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而是需要全面地考虑众多复杂因素。概括来讲,只要
行为人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要动机,从事了诸如组织和吸引大批人群参与赌博活动、设立赌场、甚至以赌博行业为职业等行为,便足以被视为构成赌博
犯罪。特别要指出的是,在
聚众赌博这一情况下,指的是行为人有组织、策划并引导大量人员进行赌博,并从中获利的行为;而在开设赌场方面,则是行为人提供赌博场地和设备,以便他人进行赌博,并从中赚取利润的行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由于各地对于赌博犯罪的判定标准及惩罚措施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性,因此,如果您对此类问题存有疑虑,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当地的律师或司法机构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