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请您理解的是,法律上并不存在“
净身出户”这一确切的法律概念。如果您与对方之间能够达成并签署相应协议,其中表示女方放弃对
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同时承诺承担
子女抚养费用,并且此项协议遵循了我国现行法律所规定的内容以及社会公众所推崇的道德规范,我们便可以根据这份协议的约定内容实施即可。其次,关于负债问题,只要
债务属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产生的
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哪怕女方愿意放弃
分割财产的权利,她仍然有可能被要求负起共同偿还债务的责任。然而,如若是一方在婚前欠下的
个人债务,正常情况下应该由其自行负担。如若您与对方对于上面提到的事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当面临法院进行判决时,法庭将会权衡你们双方的经济实力,同时兼顾到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以此为依据来确定
抚养费用的金额范围以及债务划分方案。倘若女方在此过程中确实面临着较大的经济困境,那么法院也将充分考虑这一实际情况并酌情予以适度调整。为了能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尽可能多地收集所有有关财产及债务的相关
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