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盗窃罪团伙的认定过程中,
主犯和
从犯角色的划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判断:首先,考察各个
犯罪嫌疑人在
团伙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及发挥的作用。通常来说,主犯担任着
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执行者角色或是在整个
犯罪活动中起到主导性的作用,这包括他们积极地推动、实施主要的盗窃行动。相较之下,从犯的地位通常较为次要或者仅仅充当辅助角色,例如负责望风、提供犯罪工具或其他相关协助工作。接下来,我们需要考虑每个犯罪嫌疑入的犯罪动机以及犯意的产生源头。主犯常常是犯意的发起者,他们会主动推动犯罪活动的实施。然后,通过比较各个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所涉及到的深度以及对最后犯罪后果所产生的影响力,可以进一步明确主犯和从犯的身份。一般而言,主犯涉案程度更为深入,其行为对最终的盗窃结果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所带来的社会危害也更为严重。而从犯的涉案程度相对较浅,对犯罪结果的影响力也相应较小。最后,在确定主犯和从犯的身份时,还需综合考虑各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
犯罪情节、
分赃情况等多重因素,以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