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判决要素颇为复杂多变,已签订的谅解书的确是诸多评估考虑中的重要一环,却并未被视为绝对性的决定权重。是否准予取保候审的最后裁定还是要依据
犯罪性质的轻重、情节的恶劣程度、涉案人员所具备的社会危害性乃至其个人特质等多种层面进行综合衡量与评判。例如,倘若
犯罪行为情节较轻,既可能面临监禁隔离、
拘留或单独适用扣押等
附加刑罚;又或是可能被法律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惩罚,而取保候审不仅不会导致社会
公共安全受到威胁,反而更有利于认罪悔过,这样的情况下,便有可能获得批准获准取保候审。反之,如若事例性质极其严重、
犯罪情节极端恶劣且涉案人员具有极高的社会危险性,即使未能争取到受害者及其
家属的谅解书,也往往无法实现取保候审的请求。然而,综观众多事例来看,获取到受害者及家属的谅解书无疑可以提高
申请取保候审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