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刑事事例的审理过程中,当受害者受到
轻伤二级的伤害时,检察机关的确存在介入调解的可能性。虽然调解并非检察院天然承担的法律义务,但是鉴于某些具体情境下,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冲突,推动事例妥善解决,例如减轻嫌疑人的
刑事处罚等目的,该机构可能会考虑引导
当事人进行和解协商。然而有必要提醒大家的是,检察院作为司法公正的守护者,其核心职责仍然聚焦于对事例进行严密的审查与
起诉,以明确是否存在
犯罪行为,确认
犯罪事实及相关
证据是否充分,进而判断是否应进一步追究
犯罪嫌疑人的
刑事责任。因此说,调解仅仅是检察院为实现正义所采用的一种辅助策略。而针对那些
犯罪情节严重复杂、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事例,尽管当事人可能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检察院仍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决定
提起公诉。若经过调解成功并满足特定条件,检察院将在向法院提交
量刑建议的环节,考虑适度给予从宽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