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轻度创伤性损伤等级一级的肇事者是否需要面临牢狱之灾并需要服刑的时间长短问题,必须综合考量多方面的因素进行深入评估和判断。根据我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有意伤害他人至轻度创伤性损伤等级一级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
伤害罪的既定事实。通常情况下,此类事例将依法判处被告方承担起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伴随着对其人身自由的限制——
拘役或者
管制。然而,在实际判罚过程中,我们需要更为细致地考虑到
犯罪事件的情节、使用的手段、所带来的伤害后果,以及
犯罪嫌疑人在被调查过程中的认罪态度、是否具有主动认罪、主动交代
犯罪事实或者向
司法机关提供相关情报等
立功表现。如果在
侦查阶段,被告人能积极
赔偿受害人损失,以期获得受害人的谅解,或者能够提供其它有利于减轻或从轻判罚的情节作为证明材料,那么他可能被适用较为轻微的
刑罚,甚至可能得到
缓刑的机会。然而,如果被告人的
犯罪情节较为恶劣,坚持拒绝认罪,可能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刑法处置。值得提出的是,每位事例都有着独特的特点,因此,其判决结果也必然存在着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