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执行收监之后,通常情况为朋友并不具备访问权限。依据我国的
刑法法规,以及相关的监狱规则,
犯罪者在被关押于监狱期间,仅允许其亲属,和(或)
监护人按照既定程序进行探望会面。亲属的范畴往往涵盖了对犯罪者具有关爱责任的伴侣关系人、
直系血亲及
旁系血亲上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等人群。然而,朋友却并不包含在法定的探望人员之列。但是,在一些个别的例外状况之下,经过监狱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查与许可,有可能给予朋友们获得探访权益的机会。这主要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而深入的研判,例如考虑到朋友是否能够提出具有积极意义的个案理由来支持对犯罪者进行有效的改造工作,并经监狱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方可获得这一难得的会见权利。总的来说,在常规条件下,朋友是无法直接接触到已被收监的
当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