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敲诈
勒索罪这一罪行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主要涵盖以下要素:
行为人必须是出于直接的
主观故意而实施上述
犯罪行为,其目的则是明确的——即通过各种手段对被害者进行施压或威逼,以期达到强行索取其财产的目的;在实际发生的事例中,要求被害者在对
被害人施加恐吓或要挟的压力下,必须交出自己的财物。另外,对于这类犯罪行为的法律认定过程,其重要参数之一是所涉及的款项数额在
司法机关的判断中是否达到了所谓的“
数额较大”的标准。在此意义上,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敲诈勒索的公私财物金额必须在人民币1000元到3000元之间才可以判定为符合定案的标准。不过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各地方对于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如果有
证据显示行为人存在不断敲诈勒索、针对特定人员敲诈勒索或者在严重情节下实施此类犯罪行为的话,那么即使财物数额没有超过原先设定的“数额较大”,也应该按照“数额较大”的一半来作为定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