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诈骗活动的事例中,虽然中间人可能并不清楚其中的内幕,然而其从中获得的收益却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首先,中间人声称自己对整个诈骗过程完全不知情,这的确有可能成为他辩护时的重要论点之一;但是,他从这个
犯罪活动中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却很可能引发司法机构的高度关注和深入审查。如果中间人能够证明自己对于诈骗行为确实毫不知情,并且他所获得的利润并不是因为他与诈骗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共谋关系或者是出于明知诈骗仍选择参与的
故意行为,那么他就有可能不会被认定为诈骗罪的共同被告人。然而,他所得到的这些非法利益仍然可能会被视为
不当得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他必须将这些钱财如数退还给受害者。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构将会全面考虑到中间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他所获得的具体金额以及他是如何获得这些金钱的等等各种因素。总而言之,要想准确地判断出中间人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们都需要通过详尽的调查取证工作来得出结论。因此,我们强烈建议中间人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机构的调查工作,向他们如实陈述所有相关的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