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司法程序框架下,
当事人被依法采取
拘留措施并非意味着其已经掌握了无可辩驳的确凿
证据。这种措施往往依据于某些可疑线索、初步证据或者合理怀疑。警方在考虑是否对他人进行拘留之际,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该行为极有可能引发特定事例的紧迫性以及
犯罪嫌疑人有
逃逸或
销毁证据之虞等一系列复杂因素所导致。然而需注意的是,拘留仅仅是一项暂时性的约束措施,接受进一步侦查和证据采集也是这个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在法定的
拘留期限内,
侦查机关仍无法获取充足的证据以证实嫌疑人的罪行,那么他们便应立即释放当事人。总而言之,所谓的“涉嫌
被拘留”仅为
刑事程序的初始阶段,无法根据此判断其已掌握充分的定罪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