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实施抢夺行为且数额在较大程度上的,或者实施了多次抢夺行为的,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若抢夺
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将被判罚
罚金;倘若抢夺数额极其巨大,或是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那么便会受到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惩戒,并且可能会伴随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的
附加刑。至于对于
追诉时效的相关规定,
犯罪行为经过下列期限后,将不再进行追诉:1.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必须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则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由其进行核准。因此,抢夺罪的追诉时效需根据具体事例情况以及法定最高刑来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