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
赃物固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行为体现,然而若对方未能出具谅解书,确实有可能对事件的发展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从法律层面进行解析,退还赃物的行为本身在
量刑法中便可视为
从轻处罚的因素之一加以考量。然而,谅解书的
递交往往能够更进一步地争取到从宽处理。如遇对方不愿开具谅解书的情形,建议您积极与负责办理此案的司法机构进行沟通,详细陈述您所退还赃物的具体情况,并着重强调您积极悔过自新的决心。在此过程中,还需搜集并整理出能够证明您已退还赃物及其他从轻处罚情节的相关
证据材料。此外,在进入法庭审理环节后,可以通过委托律师向法庭全面阐述退还赃物的情节以及您的悔罪表现,以期法庭在量刑时给予充分的考虑。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未获得谅解书,退还赃物的行为仍然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
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