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他人财物并全额返还所获私利,此种情况在法律处置过程中通常会视为一项能够被酌情减轻
刑责的因素加以考量。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任何形式的
盗窃行为均已触及法律的红线,成为具有社会危害性的
违法犯罪行为,即便在事后归还了
赃物,其违法性的本质仍然无法得到根本转变。然而,积极主动地退还赃物却能够充分展示
犯罪嫌疑人对于自身罪行的深刻忏悔和内疚之情。在裁决
刑罚时,如果涉案的金额并不足以构成
刑法规定中的侵犯财产类
犯罪,那么仅仅给予相应的
治安管理处罚或许足矣;反之,若是达到了
定罪标准,全数返还款物无疑能对
量刑产生关键影响,可能会使其面临的刑罚执行程度得以减轻。至于实际的处理结论,则须依据盗窃行为涉及的金额大小、作案手法、实施次数以及由此对受害者带来的损害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权衡和判定。因此,我们强烈建议犯罪嫌疑人务必积极与
司法机关紧密合作,如实地检举揭发自己的罪行,以期为自己争取到更为有利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