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告人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能否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必须结合案情的各项要素来进行严谨分析。往往是针对那些主观恶性较弱、罪犯的罪行尚处于轻度阶段、可能被判处剥夺自由以外的其他形式惩罚的事例,并且考虑到其身患重症无法自理、怀孕期或在哺乳期需要特殊照顾等特殊状况,这些人群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危害。然而,对于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的被告人而言,尽管他们是初次
犯罪,伪造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也相对较低,还能够主动承认错误、悔过自新、诚实配合司法调查工作,同时具备符合法定要求的
担保人提供
保证或缴纳规定数额的
保证金,理论上还是存在可能性可以
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如果被告人涉嫌的
罪名严重程度高企,比如伪造次数众多,
涉案金额庞大,甚至对金融市场秩序产生了巨大冲击和破坏,这种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的难度比较大。总之,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必须根据案情的具体进展、被告人的表现以及法定条件等多个维度来做出审查与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