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仅十五岁的青少年参与
聚众斗殴并
故意伤害他人的问题,我们必须站在多元化的角度全面权衡分析,因为十五岁恰恰是有限定
刑事责任能力时期的最后阶段。如果青少年在聚众斗殴中
故意伤害了对方的身体且伤情达到重伤级别,那么他就需要为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然而,这种情况下应依法予以从宽或减免
处罚。若所造成的伤害等级未能达到重伤,则无需负起刑事责任,但仍有可能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甚至被要求由
监护人严格监管教育。在
量刑过程中,我们将充分考虑到伤害的严重程度、使用的手段、
犯罪情节以及是否初次
犯罪等诸多因素。同时,如果涉案青少年能够积极
赔偿受害者的
经济损失,获得受害者的谅解,或者
主动投案自首,甚至有
立功表现等良好情节,这些都将对最终的量刑结果产生积极的影响。总而言之,具体的判决结果将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和相关
证据进行严谨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