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到
暴力冲突的事例中,即使是没有直接进行攻击或伤害行为的参与者,他们的裁决也必须基于众多复杂的因素来权衡和评估。倘若这些人在事发现场的存在,导致了对他人进行煽动或者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以完成
斗殴行为,又或是在整个斗殴过程中扮演了组织者、策划者的角色,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被视为
共同犯罪团伙中的分子而面临法律的制裁。反过来说,如果这些人仅仅是在场观看,并没有实施任何上述的行为,那么他们通常会因为具体情况的不同而得到较轻的惩罚,甚至有可能不会被判定为
犯罪。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免于承担相关的
民事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构将会全面考虑事件的起因、每个人的参与程度以及所产生的后果等等因素。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并无积极参与斗殴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并且在事件中表现出了劝阻等积极的态度,那么这将有助于减轻他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