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实施砸破汽车窗户玻璃之行为,涉及的财产价值未超出五千元人民币者,有可能被视为构成了故意毁损财物罪。然而,倘若此类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且
行为人能积极承担赔付责任以获得受害者的原谅,则其很可能不会被认定为
刑事犯罪,仅仅接受相应的
治安管理处罚即可。在判断是否构成故意毁损财物罪这一问题上,财产数额确实是一个关键的考察维度,但却并非决定性的单一要素。一旦没有达到
犯罪境界线,该行为便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可能面临五天至十天的
行政拘留,同时还可能被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被处以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同时还可能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具体的裁决结果将会全面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作案手法、所产生的实际损害以及对社会
公共秩序的影响等诸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