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行与
盗窃罪行系两种截然不同的
犯罪行为类型。关于开设赌场罪,
量刑力度之轻重取决于诸多复杂且多变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场所的规模、抽头渔利的数额、参与赌博活动的人员数量以及
违法所得金额等等。在通常情况下,对
犯罪者的惩处范围将设定为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伴随相应
罚金的
处罚;而当该种犯罪行为表现出较为恶劣或严重的情节时,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至多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相比之下,盗窃罪的
定罪量刑标准主要是根据盗窃行为的具体
涉案金额、实施盗窃的手法、被盗窃物品的价值、以及盗窃行为针对的
受害人等多个方面进行评定。一旦涉案金额达到较大规模、或者属于
多次盗窃、涉及
入室盗窃、携带有武器进行盗窃或是以秘密方式进行盗窃(即
扒窃)等较具危害性的情形,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受到罚金或者单独罚款的处罚;若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上、至多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而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犯罪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必须要经过全面审查事例的所有
证据材料以及具体情节,由法官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