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确立并不完全以其发生的次数来决定。对于
诈骗罪的认定及
量刑,主要根据诈骗行为造成的具体
经济损失的数量、
犯罪行为的
情节严重程度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危害性等多个综合性因素来衡量。具体而言,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诈骗行为的次数,无疑被视为判断
犯罪情节的一项重要依据之一。屡次实施诈骗行为常常意味着罪犯具有更大的主观恶意,从而可能导致更严厉的
处罚。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即使仅实施了一次重大的诈骗行为,即使次数相对较少,亦可能构成性质极其恶劣的诈骗罪。此外,诈骗行为的受害者身份、诈骗手法的狡诈程度、是否存在
自首或
立功等情节,同样将对诈骗罪的
定罪量刑产生深远影响。综上所述,对于诈骗罪的确立,乃是一场综合性的评判过程,必须全面考虑众多复杂的情况因素后再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