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当事人于
取保候审期间触犯新的
刑事罪行之时,原则上应由位于犯下新罪的地点的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
管辖处理。参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犯罪地包含了
犯罪行为实施地以及其相应的犯罪导致结果出现的地方。在确定应当由哪一个机关主管该事例
管辖权的问题时,首先要考虑以及确认犯罪行为是在哪一个具体地点发生的。若对于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存在模糊或争议之处,其次要考虑的便是依据该犯罪事件所造成的结果出现的地点来确定管辖权归属。倘若新罪与先前所涉及的事例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那么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对整个事例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然后由最初负责处理此案的机关一并行使管辖权。然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利于事例调查、
起诉及审判的基本原则,以确保
司法程序的公正性、高效性,以及能够准确地追究
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