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户能否采取
行政诉讼手段维权,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行政诉讼乃是针对公民、
法人或其他相关组织所主张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
行政行为可能侵害到他们的合法权益,从而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出的
诉讼活动。举例来说,倘若商户认为行政机关发布的某些具体行政规定,譬如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等,已经给自己带来了实际的损害,那么便有权通过行政诉讼的途径进行挑战。例如,倘若行政机关无理决定
吊销商户的
营业执照,抑或是在罚款执法过程中涉嫌
滥用职权,甚至在面对
拆迁问题时采取了不当的行政措施,使商户的利益受到了直接的损失,这样的情形之下,商户都有权利寻求行政诉讼的保护。然而,若只是发生了普通的民事经济事件,诸如
商铺租赁合同产生争议等事由,则无法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解决,而应当选择
民事诉讼等更为恰当的法律渠道加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