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挪用资金是否应当予以
刑事立案这一问题,需根据实际状况及相关
证据来做出判断。所谓挪用资金罪,乃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凭借其任职期间所享有的职权之便,将本属于所在单位所有的资金转移至自己实际掌控之中或者出借予第三人,涉及金额较大,且在三个月期限内未能归还原款,又或者虽然没有超出此期限,但所涉金额颇大并用于营利性活动,甚至进行
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均包含在内。倘若有充分证据证实以上各类情况属实,且已经触犯了法定的追究
刑事责任的标准,那么警方通常会在此前提下依法决定予以
立案侦查。然而,如果缺乏必要的证据支持,情节较为轻微,尚未达到
刑事诉讼事例
立案的标准等,那么警方则可能不会启动相关程序。至于能否立案,则需在权衡诸多因素如挪用资金的具体数值、资金用途、占用时间以及还款情况等之后做综合判定。总而言之,不能简单地作出“挪用资金的事件一定不会被立案”这样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