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江苏区域内,针对侵占
犯罪的追诉界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两个主要类型:第一种类型涉及到将原本受托保管的他人财物未经合法途径私自占有,并且数额达到相当程度,且被要求返还却
拒不执行。在此类情况中,我们通常所称的“
数额较大”通常表示财产价值在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另一种类型则为通过非法手段将他人
遗失物品或
埋藏物据为己有,并且此类行为导致的财产价值也同样达到了一定规模,同时拒绝归还。同样地,在此类情况下,被广泛认同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也是财产价值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具体的
追诉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区司法实践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不同而产生相应的变动。在对侵占罪进行判定时,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到涉案财物的实际价值、
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以及其实际实施的行为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