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对事例进行
立案侦查时,通常需综合多个方面的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其中包括:其一,存在着以非法占为己有为目的的
主观故意。举例来说,
犯罪嫌疑人为获取他人财务而编造
虚假事实、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法,这无疑体现出其试图欺骗和不愿意偿还的心态;其二,要有实施诈骗行为的具体行为方式与表现形式,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惯用手段。再者,由于此类行为,
受害人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然而,要证实
犯罪行为的存在,需要得到受害人的陈述、
证人证言、
书证、
物证、电子数据等相关
证据材料的支持,并且这些证据必须能初步证明
犯罪事实的存在。当
诈骗金额达到当地
刑事立案标准,一般而言是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此时派出所将更倾向于启动立案侦查程序。但是,即使诈骗金额尚未达到该标准,倘若诈骗行为
情节严重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形,同样有可能被
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