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收受并已经售出
赃物的情况而言,其复杂性不容忽视。在法学理论中,我们将此类行为称之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倘若真的能够提供充分且确凿的
证据以证明自己对所涉事件毫不知情,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定为犯有该罪行的。然而,如果有证据显示
当事人本应知晓相关事实或存在其他值得怀疑的情况,那么他/她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有罪。至于
拘留问题,如果只是涉及到
行政拘留,那么通常情况下拘留期不会超过15日;而如果
涉嫌犯罪并因此被
刑事拘留,那么拘留期一般也不会超过37日。但是,
拘留期限并不是衡量最终
处罚结果的唯一依据。最终的处罚决定需要综合考虑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以及嫌疑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因此,我强烈建议您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