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开设赌场罪的
量刑问题,我们需要结合众多复杂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与考量。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到的参与者为36人,通常可以理解为他们之间构成了共谋
犯罪的关系。至于
主犯的罪责,无疑进行严厉惩戒是必要的。可能面临着偏向于长期的牢狱生涯,即被法院判定在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中选择其一,同时还要缴纳相应的
罚金。而对于情节更为恶劣的主犯,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相较之下,
从犯的刑期应当比照主犯予以减轻、从轻处理,甚至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获得免除
处罚的待遇。然而,具体的
量刑标准仍然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如赌场的规模大小、赌资的数量、参赌人员的数量、
违法所得的金额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如果在此过程中有
自首、
立功等表现良好的行为,也将对量刑产生积极的影响力。最后,作为人
民法院的职责所在,其将依据事例的具体现实和相关
证据材料,严格按照合法的程序与法律
法规,给出公正且权威性的裁判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