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所提出的定罪建议实际上并非最后的裁判结果。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将依据全案所有的
证据线索、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过表现等多个关键要素进行独立宣判。倘若检察院建议处以三年半的
有期徒刑,法官通常会对此给予充分的考量,然而并非毫无保留地遵循这一建议。法官会细致审阅每一份
证据的合法性、紧密性和真实性,并据此评估其能否真正满足
刑事事例中的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若是事例的事实脉络清晰明确,证据链条完整扎实,被告人亦无法为自己争取到法定的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么法官依例可以根据检察院的提议
量刑。但是,如果出现了
自首、
立功、
从犯等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或者案情存在其他特殊的复杂状况,法院便有可能裁定出低于三年半的
刑罚。总而言之,最终的判决结果取决于事例的特定实况和法院的依法裁判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