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虚开发票行为的定罪
量刑问题,需要依据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具体分析。若涉案者所开具的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被用以实施骗取出口
退税及抵
扣税款的其他类型发票,则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处罚,同时须负担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罚款。倘若
行为人通过虚开行为获取的税款数额明显较大或涉及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三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
罚金。如果涉案者所虚开发票的金额极其庞大或涉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将被判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同时负担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罚款或者全部财产没收。在此类情况下,即使是
单位犯罪亦必须针对单位施加罚金惩罚,并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也应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此外,对于虚开除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外的其他类型发票,只要
情节严重,便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附加罚金处罚;而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