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针对
未成年人实施
盗窃并偷取价值达两千元财物之行为的审判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其年龄状况予以充分考量。如涉及未满十四周岁之未成年人,将不予追究其
刑事责任,然而,其
监护人仍须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却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青少年罪犯,仅当触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使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妇女、
抢劫财产、贩卖毒品、
纵火、爆炸及
投放危险物质罪行之时,方始承担
刑事法律责任;对于寻常之顺手牵羊或
偷窃物品行为,则通常仅会由监护人受命加以管教,在必要时,政府亦可能施以收容教养措施,同时,监护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
赔偿责任。此外,即便已是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罪犯,其所涉之盗窃
犯罪仍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但法院在判决时将会考虑到该少年的主观恶性程度、悔过表现以及是否初次犯罪等多种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