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规定,电鱼活动属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范畴。关于两位实施电鱼行为者被
逮捕后的判决,需要全面考虑多种影响因素,包括电鱼的位置、时段、所使用的工具以及缴获的鱼类总重量等等。若电鱼行为涉及到禁止捕捞的区域与时间段,同时所使用的工具以及方法对周围环境造成了极大损害,且所收获鱼类数量庞大,
情节严重的话,有可能被视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通常情况下,这类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
罚金的
刑事处罚。然而,如果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仅需接受
行政处罚,例如罚款、没收渔具以及缴获的鱼类等。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事例的具体情况,并由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