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销售金额低于五万元的仿冒商品的行为,通常来说无法构成
刑法上所规定的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然而,此类情况仍然有可能受到行政机关的严厉
处罚,例如责令其立即终止
侵权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相应的罚款等等。从民事法律角度来看,权利拥有者有权对销售这些仿冒商品的人士提出停止
侵犯知识产权、
赔偿经济损失等方面的
诉讼请求。至于具体的处罚力度以及责任承担方式,则需要结合销售者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恶劣性质及严重程度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若销售者能够提供确凿的
证据来证明自身并不知晓所销售的商品为仿冒品,并且能够详细阐述该商品的合法来源,那么在特定条件下,他们可以获得减轻或者免除相关责任的机会。然而,这必须建立在充分的证据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