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诉讼的
当事人无正当地理由却未出席庭审出庭的,那么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形对事例作出判决。例如,对于原告方面,倘若经过正式的
传票通知后,其仍然没有正当理由地拒绝到庭参与诉讼,或者在未经法庭允许的情况下中途退出庭审,那么法院便可将此视为原告主动撤销
诉讼请求;然而,若被告提出反诉,则法院可以在这种情况下做出
缺席判决。同样地,对于被告方面,若经过正式的传票通知后,其仍然没有正当理由地拒绝到庭参与诉讼,或者在未经法庭允许的情况下中途退出庭审,那么法院也可以对此类事例做出缺席判决。值得注意的是,缺席判决意味着即使在一方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法院仍会依据现有的
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来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由于缺席方无法充分行使自己的
诉讼权利,因此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利的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