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警察人身安全罪涉及到对正处于合法执行职务期间的人民警察实施
暴力攻击的行为。在涉及到
强制执行该
罪名的判决过程中,需要全面深入地评估多个关键性因素。首先,
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无疑是决定性的因素之一。举例而言,若攻击行为相对轻微,并未导致严重的伤害后果,那么被告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刑事处罚。然而,如果被告人在实施攻击时使用了致命武器,或者导致警察遭受重伤乃至死亡等极端情况,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将会相应加重,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法院在做出最终判决时,还会充分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意程度、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可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及是否属于
累犯等应当
从重处罚的情形。总的来说,具体的判决结果必须根据每起事例的实际情况和相关
证据进行严谨分析,而后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公正地予以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