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
未成年人若未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即满18岁)却触犯了强奸罪行,依据法理原则,应当酌情从宽
处罚或减轻其相应的
刑事责任。然而,针对年龄段介于14岁至18岁之间的未成年施暴者,必须全面评估事例的
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可能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等因素,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的
量刑起点,并应当在
基准刑罚(即通常情况下的
量刑标准)的基础上,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至于量刑起点的具体数值,则主要取决于强奸行为的具体情节,例如,若仅涉及一名成年女性受害者,那么量刑起点可以设定在3年至6年的
有期徒刑范围之内;反之,若涉及到一名幼女受害者,那么量刑起点则可设定在4年至7年的有期徒刑范围之内。当然,如果存在诸如强奸妇女、奸淫幼女
情节严重恶劣,或者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人数众多等严重情节,那么量刑起点将会被提升至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的范畴。然而,由于涉案人员为未成年人,故仍然需要从轻或减轻其刑事责任。最终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结合全案的
证据材料及情节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