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声誉的行为在法律范畴中被归类为
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
刑法》规定,任何人犯下诽谤罪行都将受到严厉惩罚,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
剥夺政治权利等不同程度的
刑罚。然而,要使此种行为
触犯法律,必须符合以下几个严格条件:首先,
当事人需要恶意捏造谣言,并以此侵害他人声誉;其次,其行为必需达到一定程度上的严重性。这种严重性的表现形式多样,例如反复捏造谣言损害他人名誉,酿成他人自尊心严重受伤乃至导致
被害人身心健康出现问题,乃至自杀等极端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对加害人则会出相应程度的
刑事制裁。此外,若行为性质相对轻微,尚未达到刑事追究标准的话,受侵害一方可以依照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请求公安机关针对谣言制造者做出行政处分,如给予短时间的
拘留、罚款等措施。同时,受损者还可以通过发起
民事诉讼方式,请求施暴者采取制止
侵权行为、恢复声誉、消除舆论影响、公开致歉、补偿
受害人经济损失等多方面的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