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挪用资金六万元却仅被罚款三万元这一判决,其所涉及的因素是极其复杂而多元化的。首要考虑的因素便是挪用资金的具体用途、以及挪用时间之长短、是否已如期归还等等关键情节。倘若该笔挪用资金被用于进行
非法经营行为,那么相应的惩罚力度恐将更为严厉。然而若无上述
违法行为,且在短短三个月之内便予以了悉数归还,或许就无法构成
刑事犯罪。然而,若是挪用资金之事项已经跨越三个月之期限仍未能偿还,或即使没有超越此时间限制,但因
数额巨大、已展开营利活动,那么便很有可能面临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惩处。至于最终的定罪判罚,应视法院对当前事例的具体情形,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否存在
自首与
立功等特定情形,按照法定的
量刑标准作出公正而合理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