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洗钱活动提供银行卡服务属于洗钱
犯罪中的协助行动之一。根据
中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约束与规定,对于明知他人实施洗钱犯罪仍为其提供资金账户以方便其进行
违法活动者,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刑罚,并且可能被附加处以洗钱金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作为
罚金。而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
刑罚,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承担洗钱金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的罚金。实际上,具体的
量刑标准将会全面且深入地考虑到犯罪的实际情况、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例如,提供银行卡的次数、涉及的洗钱金额规模大小、是否存在
自首或
立功表现等等。另外,如果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仅起到次要或辅助性的作用,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
从犯,从而获得从轻、减轻甚至免除
处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