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我们有必要弄清楚你所提到的"双方 17 岁自愿关系"到底指代的是什么。若这里的 "双方 17 岁自愿关系"是指双方都愿意发展为恋人的关系,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通常并不是一个值得做出评价的问题。然而,如果这个"双方 17 岁自愿关系"是指双方自愿进行的性行为,那么情况就变得相对复杂了。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与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女方是否自愿,都将被视为强奸罪行来处理。至于已经年满 14 周岁但尚未达到 18 周岁的
未成年人之间自愿发生性关系,一般情况下并不被认定为
犯罪,但是他们可能会面临来自社会道德以及家庭教育方面的约束和规范。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 17 岁已经接近成年,但他们仍然属于未成年人范畴,因此我们应该更加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帮助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