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赡一般的作业中,于开庭之前,律师大楼通常会安排律师与
当事人进行会面。该会谈的首要目的是要进一步地去探索并深刻地认识事例的各个细节部分,对所有涉及到的
证据进行必须的验证,以期能够
保证律师在处理事例时能对案情有全局性且精确性的把控。其次,也是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向当事人详细解释庭审过程的各项程序以及在此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各种状况,使当事人对庭审有一个清晰而深入的理解,同时也做好相应的心理准备。再者,会见的另一个重要任务便是与当事人共同探讨辩护或者
代理的策略,明确
提出诉讼请求和重点所在。最后,也是非常必要的一环,就是为当事人提供心理上的支持和慰藉。然而,关于是否需要进行会见以及会见的次数,这将取决于事例的复杂程度、当事人的实际需求、看守所或监狱的会见规定等诸多因素的综合考虑。总而言之,会见当事人对于律师充分准备庭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