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律师担任
辩护人之后,律师与嫌疑人或被告会面的时间并非有固定的规定。通常来讲,在办理完委托手续并向
拘留场所提交见面申请之后,一般都会在48个小时以内安排会面,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由于诸多因素如拘留场所的工作计划、事例的复杂性等而受到影响。若涉及到
刑事事例,且在
侦查阶段,如果律师申请面见
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则必须在48小时之内予以安排会面;对于涉及到诸如组织、指导、参与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组织、指导、参与恐怖活动组织罪名或者
走私犯罪、
毒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个以上人员的
共同犯罪事例而言,律师若提出面见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应当在五日之内安排会面。总之,能否确切预知会议的时间,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来进
行权衡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