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辽宁省沈阳市的
刑事看守所内,律师是享有与
当事人面谈之权益的,然而,这离不开严格遵循相应的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律师每次进监探访,务必携带着其职业资格证书、律师事务所以及当事人委托书或者法援机构出具的公函。在实践操作中,律师通常需要提前向看守所
递交会面申请,然后根据看守所安排的时间来安排会面。会面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深入了解事例的详细情况,以及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值得强调的是,在整个会面过程中,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看守所的各项管理规定,严禁传递任何
违禁物品或涉及
违法犯罪的信息。若遇有特殊情况导致会面受阻,律师有权依法采取适当措施以维护自身的会面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