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追诉时效的起算时点,一般的规则是自
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进行计算。然而,若犯罪行为存在着连续或持续的状态,则应自犯罪行为终结之日起开始计算。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对事例展开
立案侦查,或是人
民法院已正式受理相关事例之后,
犯罪嫌疑人若选择逃避侦查或审判,那么其将不再受制于追诉时效的规定。此外,若
被害人在
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却未能依法
立案处理,此时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
罪名所对应的
追诉时效期限各不相同,具体而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必须对该案进行追诉,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